我的留學之門開啟的天真爛漫,而天真爛漫的另一種說法卻是荒唐不經;一趟加拿大的旅行使得外文系有著莎士比亞式浪漫情懷的我毅然決然投身申請美國研究所的行列。這徒然的決定伴隨申請日期截止的迫在眉睫,雪上加霜的是申請英文相關科系所要求的如特洛伊城牆般的托福門檻,當時我的焦急無助至今歷歷在目,我心知的是方向在前方但路即在腳下,因此我孤注一擲,只許成功不能失敗。
一直以來我的閱讀一竅不通,在各項英語能力中,閱讀相形見絀。原本總是存在電腦螢幕工具列的《The Big Bang Theory》成了「考滿分」考古題練習網站;原本堆在桌邊的《InStyle》及《天下雜誌》被《National Geographic》取代;床頭櫃旁的睡前讀物《Fantastic Beasts and Where to Find Them》被成堆的《TIMES》淹沒。在課堂上,Jim老師的講義中除了正經八百的考古題,更誘人的美式笑話是每次領到講義的must-read,不僅僅是課堂外的風景,更深切的是文化思維。
自小雙語的環境造就我對於聽力的熟稔,因此托福聽力於我而言稱得上信手捻來。英文聽力的能力就如同俗諺所說,Rome isn’t built in one day,當語速增快時,原本的英文內容瞬間成了毛利語。
讓我最敬佩的是,James老師將原本語言學中複雜的assimilation同化理論以簡單的「前子後母必連音」口訣加以解釋,加上各式語料的重複講解,同學們得以短時間的習慣外國人百年以來的語音潛規則
然而,英文聽力的培養並非一蹴可幾,美國《Ellen Show》及《The Tonight Show Starring Jimmy Fallon》等脫口秀節目皆是英文聽力的墊腳石,當美式口吻成為習以為常,托福聽力就只剩下單字了。
口說的腦力激盪除了是能力測驗更是反應,即便擁有外國人的口音也未必能旗開得勝。往往,答題的模板被藐視為食古不化、照本宣科,而John老師提供的並非模板,而是硬試方針。除了將模板內的句型熟記,John老師更用Native Speaker的觀點將冷硬生澀的句子化腐朽為神奇,搖身流利的好英文。如果再有考托福的機會,我想我會選擇兢兢業業的把模板的句子記下來。
在INT寫作講求效率的同時,IND寫作反而更講求結構。如同美國人的寫作傳統,會在開頭之後點出中心主旨,並在接下來每個段落的首句闡明該段落的精神後再加以例證,最後一段再度意譯整段大綱作結。只要掌握Introduction、Thesis Statement、Topic Sentence、Examples和Conclusion的要點,時間內完成完整的作文並檢查反掌折枝。
寰宇的課程就像一塊漂流木,讓在迷茫大海中摸索使用說明書的我抓住了安全感。琳琅滿目的TPO考題是這場戰役中最精良的裝備,便成了Practice makes perfect的最貼切寫照。托福五花八門的考題往往成為準備路途的絆腳石,反覆的練習所生的自信卻讓答題的過程如虎添翼。回首踏進寰宇後的七十個日子,感謝所有曾經,世界最夢幻的大學近在咫尺。出國留學之路非荊棘遍野,難的是開始的勇氣,因為一個人的勇氣可以照亮整個蒼穹。